競賽緣起

從想法到作品、從創意到實踐,讓 AI 與善念同行

佛光大學延續「三好 AI 創新應用競賽」精神,結合人工智慧技術與學校辦學理念,持續推廣「三好」——做好事、說好話、存好心,以及「四給」——給人信心、給人歡喜、給人希望、給人方便,鼓勵參賽者思考科技如何回應人的需求,並透過 AI 將善念、創意與行動轉化為具體成果。

2026 年競賽將進一步由「創意發想」邁向「作品實踐」,參賽者不再僅提出理念、構想或應用雛形,而須運用 AI 技術或工具,將創意轉化為一件完整且可實際觀看、聆聽、操作、體驗或互動的數位作品。

藉由「從想法到作品、從創意到實踐」,期待參賽者不只是思考 AI 可以做什麼,更能親自運用 AI 完成作品,讓「三好」、「四給」精神透過科技、影像、聲音、故事與數位應用被實際看見、聽見、使用與傳播。

最新消息

重要公告
2026/9/24
2026「三好 AI 創新應用競賽」正式啟動!10月9日起開放報名!
2026「三好 AI 創新應用競賽」正式啟動!

延續「AI × 三好 × 四給」的核心精神,今年競賽全面升級,鼓勵參賽者運用人工智慧(AI),將創意與想法進一步轉化為看得到、聽得到、可以操作、可以互動的完整作品,讓科技不只是創新,更成為實踐「做好事、說好話、存好心」與「給人信心、給人歡喜、給人希望、給人方便」的力量。

本屆競賽分為高中職組、大專組及社會組,並依各組競賽規定徵集「AI 數位內容創作」及「AI 數位應用實作」作品,期待透過不同形式的 AI 創作與應用,看見更多兼具人文關懷、創新思維與實際應用價值的優秀作品。

報名及作品上傳期間:115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

無論是一段影像、一首歌曲、一個數位故事,或是一套網站、APP、互動應用與 AI 服務,只要你有好的創意,歡迎運用 AI 把它真正實現!

2026,讓我們不只提出好想法,更用 AI 把好想法做出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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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賽宗旨

本競賽以「AI × 三好 × 四給 × 創新實踐」為核心,鼓勵參賽者善用人工智慧及各類數位科技進行創作與開發,將人文關懷、社會價值與科技創新轉化為具體數位成果。

01推廣「做好事、說好話、存好心」之三好精神。
02實踐「給人信心、給人歡喜、給人希望、給人方便」之四給理念。
03培養學生運用人工智慧進行數位創作、問題解決與跨域實作之能力。
04鼓勵參賽者從「AI 創意發想」進一步發展為「AI 作品實踐」。
05促進人工智慧、數位科技、人文教育與社會實踐之跨域融合。
06發掘兼具人文價值、創意表現及實際成果之優秀 AI 數位作品。

競賽主題方向

競賽作品應以人工智慧技術或 AI 工具進行創作或開發,並能具體呈現「三好」或「四給」之一項或多項精神。作品主題不設限,可從教育、文化、公益、生活、社會關懷、環境永續、藝術創作、數位學習、公共服務、地方創生、娛樂傳播等面向發展。

做好事 AI 應用

公益倡議影片、志願服務平台、環境永續互動網站、公益媒合系統等。

說好話 AI 應用

正向溝通短片、歌曲、動畫、語言互動工具、友善溝通 AI 應用等。

存好心 AI 應用

生命教育微電影、正念影音作品、關懷互動遊戲、品德教育數位內容等。

四給精神 AI 應用

提供給人信心、給人歡喜、給人希望或給人方便之數位內容、智慧服務、網站、APP、互動系統或其他創新作品。

競賽特色

從「創意構想」升級為「完整作品」

2026 年競賽強調作品的完成度與可呈現性。參賽作品不得僅停留於概念說明、企畫書、故事腳本、系統架構圖、介面示意圖或尚未完成之雛形,而應完成可供評審實際觀看、聆聽、操作或體驗之作品。

AI 不只是主題,更是創作與實踐工具

參賽者可使用生成式 AI、影音生成、音樂生成、程式輔助、AI Agent、自然語言處理、影像辨識或其他人工智慧技術協助作品完成。不限定特定 AI 平台、模型或工具,但應說明 AI 在作品中的實際運用方式。

科技向善,人文為本

作品除展現 AI 技術與創意之外,更重視作品所傳達之人文價值及其對「三好」、「四給」精神的具體實踐。

跨域創作,不限作品形式

參賽者可依自身專長選擇影音、音樂、動畫、程式設計、網站、APP、遊戲、互動內容等形式,不限定單一媒材。

競賽作品定義

本競賽所稱「完整作品」,係指參賽者已運用 AI 或相關數位技術完成,且於報名截止前已具備可觀看、可聆聽、可操作、可執行或可互動之成果。作品可包括但不限於:

  1. (一)數位影音作品:影片、微電影、動畫、紀錄短片、廣告、MV、短影音等。
  2. (二)數位聲音作品:歌曲、配樂、有聲故事、Podcast、聲音劇場等。
  3. (三)數位敘事與藝術作品:AI 圖像故事、互動故事、數位繪本、多媒體創作等。
  4. (四)數位應用作品:網站、互動式網頁、APP、電腦或行動應用程式。
  5. (五)智慧服務作品:AI 助理、聊天機器人、推薦系統、智慧導覽、學習輔助工具等。
  6. (六)互動與遊戲作品:數位遊戲、互動體驗、教育遊戲、沉浸式內容等。
  7. (七)其他運用 AI 完成且符合競賽精神之創新數位作品,亦得參賽。
單純企畫書、創意構想、腳本、設計圖、簡報、靜態系統示意圖或未具備實際成果之概念作品,不屬本競賽所稱之完整作品。

競賽組別與類別

本競賽分為「高中職組」、「大專組」及「社會組」三組,延續每隊 1–5 人的基本組隊架構,高中職組要求至少一位指導教師,大專組則可指定教師或行政人員擔任指導者。

(一)高中職組

  1. 1. 對象: 國內各公私立高中、高職學生,由學校老師擔任指導老師。
  2. 2. 組隊方式: 每隊成員 1-5 人,須指定至少一位指導教師。
  3. 3. 競賽類別: AI 數位內容創作類。
  4. 4. 作品範圍: 影片、微電影、動畫、歌曲、MV、Podcast、數位故事、多媒體作品等。

(二)大專組(大學、研究所)

  1. 1. 對象: 國內各大專院校(含大學部、碩士班、博士班學生)在學學生,可指定學校老師擔任指導老師或顧問。
  2. 2. 組隊方式: 每隊成員 1-5 人,可邀請行政或教師作為指導教師。
  3. 3. 競賽類別:
  4. (1) A類:AI 數位內容創作類。
  5. (2) B類:AI 數位應用實作類。
  6. 4. 作品範圍:
  7. (1) A類:影片、微電影、動畫、歌曲、MV、Podcast、數位故事、多媒體作品等。
  8. (2) B類:網站、APP、互動式網頁、應用程式、AI服務、數位平台、遊戲及其他可操作之系統。

(三)社會組(教師、行政人員、社會人士)

  1. 1. 對象: 教師、校務行政人員、社會人士,成員可跨學校、跨機構合作。
  2. 2. 組隊方式: 每隊成員 1-5 人。
  3. 3. 競賽類別: AI 數位應用實作類。
  4. 4. 作品範圍: 網站、APP、互動式網頁、應用程式、AI服務、數位平台、遊戲及其他可操作之系統。

AI使用原則

  1. (一)參賽作品應實際運用一項(含)以上人工智慧技術或 AI 工具。
  2. (二)AI 可運用於文字、圖像、影音、音樂、程式、資料處理、互動設計或其他作品製作流程。
  3. (三)參賽者應於作品說明文件中揭露主要使用之 AI 工具及其用途。
  4. (四)參賽者應對作品內容、創意設計及最終成果負責,不得僅以未經整理、設計或創意加工之 AI 直接生成結果作為完整作品。
  5. (五)作品使用 AI 所產生之文字、圖像、聲音、影音、程式碼等內容,參賽者應自行確認相關使用權利及合法性。

競賽流程

階段 內容 時程
第一階段 線上報名及完整作品上傳 115.10.01 - 115.11.30
第二階段 資格審查及評審評選 115.12.01 - 115.12.15
第三階段 得獎公告 115.12.16
第四階段 成果展示暨頒獎典禮 115年12月下旬(日期另行公告)。

  備註說明:頒獎典禮場地為「佛光大學雲五館一樓藍海區」。

競賽方式

(一)第一階段:上傳完整參賽作品、作品說明書及3分鐘作品介紹影片。

1. 完整參賽作品

依作品類型上傳檔案,或提供可供評審正常瀏覽、播放、操作或下載之連結。

2. 作品說明書:(線上報名時填寫)

  1. 作品名稱與摘要。
  2. AI 工具使用揭露。
  3. 創作動機與欲解決之問題。
  4. 作品內容及主要特色。
  5. AI 技術或 AI 工具運用方式。
  6. 作品製作或開發過程。
  7. 如何展現「三好」、「四給」精神之融入與實踐。
  8. 作品實際應用方式或預期效益。
  9. 作品操作、觀看或使用說明。

3. 3分鐘作品介紹影片

影片應以實際展示完成作品為主;屬系統、網站、APP、互動式網頁或其他數位應用作品者,應呈現實際操作畫面(Demo)及主要功能,使評審得以確認作品之完成度及實際運作情形,不得僅以團隊成員口頭說明、簡報或概念介紹取代作品展示。

4. 為維持評審公平性及匿名原則

影片中不得出現或揭露任何足以識別參賽者身分之資訊,包括參賽人員之人像、姓名、暱稱、學校或單位名稱、Logo、指導教師姓名,以及其他可辨識參賽團隊或成員身分之文字、圖像、語音或資訊。如作品操作介面本身含有上述身分識別資訊,參賽者應於錄製影片前予以遮蔽或移除。

(二)第二階段:資格審查及評審評選。

評審團(含AI專家、教育專家、人文專家、產業代表)審核評分,依據所上傳之「完整作品」、「作品說明書」及「作品介紹影片」等文件,進行書面審查,報名團隊毋須出席。

評審團

AI專家 教育專家 人文專家 產業代表

評分重點

AI 數位內容創作類
評分項目比例
三好四給精神與人文價值30%
創意與原創性25%
作品完整度與內容表現25%
AI 運用與創作整合20%
AI 數位應用實作類
評分項目比例
三好四給精神與社會價值25%
創新性25%
功能完整度與實際可用性25%
AI 技術應用與整合程度20%
使用者體驗與應用效益10%

(三)第三階段:得獎名單公告

得獎名單將公告於官方網站。

(四)第四階段:成果展示暨頒獎典禮

展示方式

以公開展示交流的形式,無現場評審壓力,純粹呈現作品的理念與創意。

頒獎典禮

  • 入圍隊伍均獲頒參與證明。
  • 安排現場媒體報導、嘉賓致詞,提升活動曝光率與交流性質。

獎勵方式

各組別獎項方式說明

組別 獎項說明 備註
高中職組
A類:AI 數位內容創作類。
冠軍:獎金新台幣 50,000 元、獎狀
亞軍:獎金新台幣 20,000 元、獎狀
季軍:獎金新台幣 10,000 元、獎狀
每一獎項各取一隊
大專組
A類:AI 數位內容創作類。
冠軍:獎金新台幣 50,000 元、獎狀
亞軍:獎金新台幣 20,000 元、獎狀
季軍:獎金新台幣 10,000 元、獎狀
B類:AI 數位應用實作類。
冠軍:獎金新台幣 50,000 元、獎狀
亞軍:獎金新台幣 20,000 元、獎狀
季軍:獎金新台幣 10,000 元、獎狀
每一獎項各取一隊
社會組
B類:AI 數位應用實作類。
冠軍:獎金新台幣 50,000 元、獎狀
亞軍:獎金新台幣 20,000 元、獎狀
季軍:獎金新台幣 10,000 元、獎狀
每一獎項各取一隊
最佳
三好創新獎
高中職組A類:獎金新台幣 5,000 元、獎狀
大專組A類:獎金新台幣 5,000 元、獎狀
大專組B類:獎金新台幣 5,000 元、獎狀
社會組B類:獎金新台幣 5,000 元、獎狀
表揚作品最能具體呈現(做好事、說好話、存好心)精神之團隊,每類各取一隊。
最佳
四給精神獎
高中職組A類:獎金新台幣 5,000 元、獎狀
大專組A類:獎金新台幣 5,000 元、獎狀
大專組B類:獎金新台幣 5,000 元、獎狀
社會組B類:獎金新台幣 5,000 元、獎狀
表揚作品最能具體呈現(給人信心、給人歡喜、給人希望、給人方便)精神之團隊,每類各取一隊。
佳作獎
(若干隊):獎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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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流程

依序完成競賽報名與資料上傳

(一)步驟一

進入報名專區

至【三好AI創新應用競賽】官網首頁→報名專區→競賽報名。

(二)步驟二

上傳競賽資料

填寫並上傳比賽相關資料及附件。

  1. 填寫報名表與作品說明書
  2. 上傳完整參賽作品電子檔或作品連結(AI 數位應用實作類)。
  3. 上傳3分鐘作品介紹影片。
  4. 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外國國籍證明文件。
  5. 上傳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。

參賽規則

參賽團隊須遵守以下競賽規範

  1. (一)參賽團隊同意並遵守主辦單位所訂定之各項競賽須知、評審公告與相關規範,並同意接受最終評審結果。
  2. (二)參賽作品應為完整作品,不得僅提交創意構想、企畫書、腳本、簡報、系統架構圖或無法實際觀看、播放、操作之作品。
  3. (三)「AI 數位應用實作類」作品於比賽期間應維持可正常操作狀態;如採網站、雲端平台或線上服務方式呈現,參賽團隊應確保評審期間連結有效。
  4. (四)如作品需登入帳號、密碼或特殊操作程序,參賽團隊應提供評審測試所需資訊。
  5. (五)參賽團隊應於作品說明書中揭露主要 AI 工具、模型或平台及其用途。
  6. (六)AI 僅為創作及開發工具之一,作品之主題設定、內容規劃、創意設計、成果整合及參賽責任仍應由參賽團隊負責。
  7. (七)作品涉及之文字、圖像、音樂、影片、程式、資料、人物肖像及其他素材,應符合著作權、個人資料保護及相關法令規定。
  8. (八)同一作品不得同時報名不同組別或類別。
  9. (九)主辦單位如對作品之完成度、AI 使用方式或原創性有疑義,得要求參賽團隊補充製作歷程、操作說明、原始檔案或其他佐證資料。
  10. (十)參賽團隊有下列任一情形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,並撤銷獎項、追回參與證明、獎金及獎狀:
    1. 參賽所上傳之各項資料有虛偽、造假或不實情事者。
    2. 參賽作品為已參加國內、外展覽或競賽之得獎作品、或已公開發表之作品全然相同,或僅作形式上微調之作品。
    3. 參賽作品涉及剽竊、抄襲,或侵害他人專利權、專門技術、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者。
    4. 參賽作品有違反本競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。
    5. 同一團隊(包括個別組員)報名1個以上之作品及組別(類別),或同1個作品由不同名稱或不同團隊(包括個別組員)報名參賽。
    6. 報名程序不符規定、或繳交資料不完整者。
    7. 於競賽期間及頒獎典禮中有擾亂競賽秩序或影響典禮進行之行為者。
  11. (十一)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換或新增團隊成員及指導老師。
  12. (十二)參賽團隊需推派一名隊長作為代表,負責與主辦單位聯繫及獎金領取等事宜,獎金以電匯方式匯入指定匯款帳戶(匯款手續費將自款項中扣除,由收款方自行負擔),並應寄回簽收領據。由參賽團隊自行釐清分配獎金,與主辦單位無涉。依活動辦法或主辦單位之通知或規定,若參賽團隊未於指定時間提供領獎資訊,主辦單位得有權取消得獎資格。
  13. (十三)參賽團隊應配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進行評選、表揚、媒體採訪、成果追蹤與宣傳推廣等相關事宜,並同意無償提供作品簡介及影片等資料,供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非營利用途使用,以促進資訊創意與經驗交流。
  14. (十四)主辦單位得視實際需要,保有調整獎項名額、獎狀落款及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。
  15. (十五)領獎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。得獎者須依規填寫並繳交相關文件,始得領取獎項;未配合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。
  16. (十六)凡報名參加本競賽者,均視為已充分閱讀並同意遵守本活動所有規定。
  17. (十七)主辦單位得視需要修改競賽須知,並公告於活動網站。參賽團隊應經常查閱公告,不得以未獲悉為由提出異議。